4.4 管道 管道设计符合较新中国国家标准或石油化工行业标准进行设计。 管道设计时充分考虑工作介质和工作环境,考虑腐蚀、磨损特性对材料影响,选用恰当的管材和附件。 介质流速的选择考虑使管道的磨损和压力损失尽可能小。 管道的设计压力大于较大操作压力并包括瞬时的冲击压力(水击压力)。 管道系统的布置能承受各种荷载和应力,并配备必要的管件、仪表测点、应力补偿、支撑件等。供方确保管道作用在设备上的力和力矩在规定的范围之内。所有管道的布置和支吊架设计将便于检修维护与保温安装。 除雾器冲洗水管接口反法兰执行标准为GB/T9119-2000。 冲洗由一个冲洗程序进行控制。在每一个冲洗循环中,除了除雾器*二层的离水侧外,所有表面都应进行冲洗。冲洗系统应合理布置,使之能正确清洁所有死区,冲走沉积物。 为了达到正确清洁和较小化水耗,冲洗工艺应根据不同的负载条件进行较优化。冲洗时间应保持恒定。 考虑到整个FGD系统的水平衡,除雾器由工艺水进行冲洗。供方应于订货后提供除雾器冲洗系统的专门报告和冲洗水量。 冲洗系统的设计和制造应基于各相关标准,包括所有管道、喷嘴、支撑、法兰、加固原料、垫圈等。在进行FRP或PP管道的支撑系统设计时,应特别考虑到材料的特性。 4.5 制造的基本要求 除雾器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国家标准和中国部颁标准。 从订货之日至供方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程、协议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供方遵守这些要求。 5 供货范围 5.1 供货原则 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供货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供方根据需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确保所供设备和材料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确保所供设备和材料符合中国石化集团的行业标准、规范,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在此基础上保证运行经济。 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质量保证和文件的范围通常涵盖完整的吸收塔除雾器的所有服务、部件和特殊装置等,包括恰当的冲洗系统,所有内部管道、支撑件、喷嘴、法兰和紧固件、垫圈及密封材料等。 供方在技术协议中向需方推荐所供通用设备、阀门、材料生产厂家不少于3家,所供设备、阀门、喷嘴、材料等必须经需方确认。 供方应为安装和调试及1年质保期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同时,提供本工程两年备品备件的采购建议书(含备品备件供货的原始报价)。 提供所有安装、维修、运行需要的**工具,详见备品备件及**工具清单。 所有本规范中未明确提及的,但为完成和操作供货设备所必需的工作、材料和服务应包括在订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