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雾器安装在吸收塔内循环浆液喷嘴的上部,用来分离烟气中夹带的雾滴。 1.4.2.2除雾器的设计、安装和运行应保证可利用率高、除雾效果好。必须对较小的水珠也有很高的清除效率。 1.4.2.3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除雾器的压降以及结垢均为较小。 1.4.2.4残留水份和对应的液滴尺寸应满足本标书和相关的国内外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水份测量方法由投标方提供,并提交给招标方确认。 1.4.2.5除雾器系统应特别注意FGD装置入口的飞灰浓度变化对本装置的影响。除雾器系统中还应包括冲洗系统,除雾器运行时能自动冲洗。 1.4.2.6除雾器芯片应具有较强的刚性,能承受高速水流,特别是人工冲洗时高速水流的冲刷。 1.4.2.7除雾器应以单个组件进行安装。单个组件不应**过两人即可进行搬运和维修,而且组件应能通过除雾器的人孔门 (至少为DN800) 。 1.4.2.8通道的设置和采取的措施应便于维修时对内部组件进行固定和拆卸。 1.4.2.9除雾器应能承受烟气流速在流通截面上相对于平均流速±25%的偏差而保持基本性能不变,投标方应提供在不同流速条件下的除雾器出口烟气含液量的曲线。 1.4.2.10除雾器应能承受80℃条件下连续运行而没有任何不良影响,90℃条件下允许运行20分钟对设备没有影响。 1.4.2.11除雾器布置应合理、易于接近、便于更换。 1.4.2.12除雾器的仪表应包括输入FGD-DCS的记录:流过每个除雾器的压力降,在冲洗期间冲洗水母管的瞬时水压和流量(配低流量/压力的报警),以及每级冲洗水体积之和的累加。测试除雾器压力降的小孔能够自动反吹。 1.4.2.13除雾器支撑梁应可作为维修通道。 1.4.2.14投标方应提供到所有除雾器组件的人员通道。 1.4.2.15投标方应提供除雾器压力降与运行时间的关系曲线、速度与极限水滴尺寸的关系曲线、速度与压力降的关系曲线。 1.4.2.16对除雾器制造、运输的基本要求 ?设备制造严格按照制造规范、标准进行。加工前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查计划报招标方认可。 ?按招标方提供的要求,对系统各设备进行编号。 ?除雾器和喷淋管都应用**木箱、工具和装置进行吊运、安装和拆卸。而且应特别注意环境温度等不良条件(高低温)对材料的影响。 - 除雾器的设计应保证其具有较高的可利用性和良好的去除液滴效果。 - 除雾器系统的设计特别要注意吸收塔入口的飞灰浓度的影响。该系统还应包括去除除雾器沉积物的冲洗和排水系统,运行时根据给定或可变化的程序,既可进行自动冲洗,也可进行人工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