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投标方保证满足招标方提出的除雾器性能参数,能承受较高运行温度不**过80℃的饱和湿烟气的冲击,且除雾效果满足液滴含量要求,除雾组件及支撑结构不产生变形。投标方保证在FGD投运过程中,除雾器出口雾滴含量满足要求,且能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8.1.7除雾器的设计包括除雾器除雾组件的冲洗水系统,除雾器冲洗水系统能全面冲洗除雾器,避免除雾器堵塞。邻近喷嘴的喷淋范围部分重叠,确保100%的冲洗效果。 8.1.8除雾器冲洗系统能够对除雾器进行全面冲洗,没有冲洗不到的表面。对冲洗水的压力应进行监视和控制,冲洗水母管的布置能使每个喷嘴基本运行在平均水压。除雾器冲洗用水为FGD工艺水,由单独设置的除雾器冲洗水泵提供(投标方提供)。 8.1.9对冲洗水的压力进行监视和控制,冲洗水母管的布置能使每个喷嘴基本运行在平均水压。 8.1.10除雾器段的测点包括:每个除雾器段的压降,在冲洗期间冲洗水母管的瞬时水压和流量(配低流量/压力的报警)等。投标方将对测量除雾器压降的装置采取防止堵塞的措施。 8.1.11除雾器系统的结构设计保证尽可能小的设备阻力和较好的除雾效果。 8.1.12两级除雾元件的安装高度和结构方式合理。 8.1.13除雾器由一系列一定尺寸的除雾组件组成,除雾器组件安装用的人孔门位置、尺寸、要求由投标方与设计院联系协商。 8.1.14除雾器以单个组件进行安装。单个组件不需**过两人即可进行搬运和维修,而且组件能通过吸收塔体除雾器段的人孔门。 8.1.15 除雾器的支撑采用矩形支撑梁结构,除雾器支撑梁区域兼作维修通道。 8.1.16除雾器组件及其附属支撑结构设计将考虑运行、检修和维护,在靠近支撑梁区域(距离支撑梁中心线500mm)至少能承受3kN/m2的检修活荷载,其它区域至少能承受1.5kN/m2的检修活荷载。在靠近吸收塔壁除雾器组件结构设计中,保证所有的烟气均能通过除雾器进行除雾,除雾器组件设计时尽可能减少异形件。